欺诈性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有哪些?欺诈该如何认定以及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最近在考虑买房,但是又担心遇到不良开发商搞欺诈销售。想了解下到底哪些行为算是欺诈性销售商品房呀,还有怎么去认定开发商是不是在欺诈,要是真遇到欺诈了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来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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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多种欺诈性销售行为。比如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这就是用质量差的房子假装成好房子卖给消费者;还有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来牟取暴利,让消费者花了不该花的钱;把一般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骗取优质工程加价;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公开销售的房屋;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 关于欺诈的认定,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要具备几个条件。首先得有欺诈行为,就是欺诈方把欺诈的想法通过行动表现出来,像上面说的那些行为就属于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得是一方当事人做的。最后,欺诈行为对合同的订立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从构成要件来说,一是必须有欺诈的故意,就是一方明知道自己告诉对方的情况是假的,还会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是须有欺诈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三是受欺诈人因为欺诈陷入错误,然后基于错误认识做出意思表示。 在法律后果方面,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出现欺诈情况,并且是故意或明知的,购房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其双倍赔付。另外,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如果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存在欺诈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欺诈故意:指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对方陷于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欺诈行为: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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