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我最近涉及到一个交易,有人说对方可能构成善意取得。我不太清楚善意取得到底有哪些条件,也不知道这次交易符不符合。我想了解下善意取得具体是哪四个条件,这样我就能判断目前的情况了。
展开


善意取得,通俗来讲就是在交易中,不知情的一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合法取得物品的所有权。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善意取得的四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出让人无处分权。这意味着出让物品的人并没有权利把这个东西卖掉或者转让给别人。比如,甲把乙委托他保管的电脑卖给了丙,甲就是无处分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第二个条件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善意”指的是受让人在交易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没有处分权。例如,丙在买甲卖的电脑时,甲称电脑是自己的,丙经过查看相关票据等合理方式也没发现问题,那么丙就可以被认为是善意的。 第三个条件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交易的价格应该符合市场行情,如果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就可能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还是以电脑为例,如果市场上同款电脑价值5000元,而甲只以1000元卖给丙,这种价格明显不合理,丙可能就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民法典》强调了合理价格的重要性。 第四个条件是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对于不动产,像房屋,只有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受让人才真正取得所有权;对于动产,比如电脑,交付给受让人后,受让人才有可能构成善意取得。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受让人才能够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品的所有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