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四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犯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四个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公司、企业以外的非营利性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例如,在一个小型的民营企业里,普通员工、管理人员等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只有这些特定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才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其次是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仍然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某公司的财务人员,为了自己挥霍钱财,故意做假账将公司的资金转到自己名下,这种行为就体现了其主观上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 再者是客体要件。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这里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等。公司、企业等单位对其合法拥有的财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职务侵占行为正是对这些权利的侵害。例如,某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设备私自变卖,获取钱财,这就直接侵犯了公司对该设备的所有权。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的一定职务,如主管、管理、经手等便利条件。比如,仓库管理员利用自己管理仓库货物的便利,将货物偷偷运出单位进行售卖;销售人员利用经手货款的便利,将货款据为己有等。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侵占的财物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才构成犯罪。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数额较大的起点通常在几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