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宅基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广东省,宅基地征收拆迁补偿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首先是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这是对宅基地上房屋以及附属设施的价值补偿,就好比您家里盖的房子,包括房子的结构、装修、使用年限等情况,都会影响这个补偿金额。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其次是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因为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是村民的重要权益。当宅基地被征收时,原申请宅基地的村民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补偿。比如搬迁费,是为了补偿您搬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过渡费,在您房子被拆后到新房建成或得到安置住房前,这段过渡时间给您的生活补贴;还有可能有拆迁奖励,如果您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相关事宜,就可能得到这笔奖励。 关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果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拆迁户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若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拆迁户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同时拆迁户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也有相应规定。 相关概念: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是指根据宅基地所在的地理位置、周边配套等因素确定的宅基地价值的补偿价格。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就是按照现在的建筑成本,重新建造一个和被拆迁房屋一样的房子,再根据房屋的折旧程度算出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