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东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广东工作时受了工伤,不知道这边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不同工伤等级对应的赔偿项目和具体金额计算方式,比如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分别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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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广东,工伤赔偿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医疗费用方面,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赔偿是工伤赔偿的重要部分。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五级、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8个月、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总之,广东的工伤赔偿标准是较为完善和明确的,职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法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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