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撞且对方全责,就医应该自费还是用医保?

我被车撞了,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现在我要去医院看病,我有点纠结是自己先掏钱看病,还是用医保报销。我不太清楚这两种方式在这种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有什么区别,也不知道哪种更合适,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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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医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被撞且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就医费用原则上不应使用医保报销,而应由责任方承担。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保的使用原则。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被认定为全责,那么对方就是这个“第三人”,他需要承担你的医疗费用。因为这是由于对方的侵权行为导致你受伤就医,按照法律规定,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你使用了医保报销,那么医保基金在先行支付后,是有权向对方进行追偿的。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如果你选择自费就医,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历等相关材料,后续可以直接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而使用医保报销可能会让事情变得复杂,还可能涉及骗保的风险。骗保是指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这是会受到处罚的。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风险,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就医费用最好由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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