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授权人是我但是房产证上不是我,这有什么影响?

我是房子的授权人,可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对房子有哪些权利和限制?之后房子的买卖、出租等操作我能不能参与?万一出现纠纷,我有没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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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授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我们要明确“房子授权人”和“房产证登记人”这两个概念。房子授权人,通俗来讲,就是获得了房屋相关权利人委托授权,能够代表权利人去处理与该房屋有关事务的人。而房产证登记人,就是在房屋产权登记簿上记录的房屋所有权人,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个人就是房子的主人,拥有房子的各项权利,比如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如果你作为房子授权人,是基于委托合同获得的授权,那么你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处理房屋事务。比如说,授权内容是让你帮忙出租房屋,那你就只能进行出租相关的操作,像寻找租客、签订租赁合同等。但如果授权范围里没有卖房这一项,你就不能擅自把房子卖掉。 当出现纠纷时,你作为授权人,如果是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一般是由委托人,也就是房产证登记人来承担。但要是你超越了授权范围行事,给他人或者房产证登记人造成了损失,你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在接受授权处理房屋事务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授权范围来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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