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权利人是否就是房主?
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权利人是我的名字。但我听说房产证权利人不一定就是房主,我有点搞不明白。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房产证权利人到底是不是房主啊?这两者之间有啥区别和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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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权利人通常情况下可以理解为房主,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不能简单划等号。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房产证权利人的概念。房产证权利人指的是依法对房屋享有直接管理和处置权,并能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人。通俗来讲,就是在房产证上被登记为拥有该房屋相关权利的人。从一般情况来说,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主,这是基于我国《民法典》物权编中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将某人登记为权利人后,在法律层面上就确认了其对该房屋的物权,这个人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从这个角度看,房产证权利人就是房主。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房屋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形。实际出资人因为某些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此时,虽然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是名义上的登记人,但实际上真正的房主是实际出资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有明确的借名买房协议,并且实际出资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房屋的实际购买人,那么在法律上可能会认定实际出资人是真正的房主,而不仅仅依据房产证上的登记来确定。另外,在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转移但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转移,此时即使房产证上的权利人还未变更,但实际的房主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不能绝对地说房产证权利人就是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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