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动迁选择拿房子还是拿钱好呢?


在动迁过程中,选择拿房子(产权调换)还是拿钱(货币补偿),是被征收人重要的权利。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两种方式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说说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指征收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货币形式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被征收人拿到钱后,资金使用比较灵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由支配,比如购买心仪地段的房产、进行其他投资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就保障了被征收人能得到合理的货币补偿。 接着,再看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征收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以直接获得新的住房,不用再为找房、购房操心。而且一般来说,产权调换房的价格相对比较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那么,到底选择哪种方式更好呢?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如果被征收人对现有的居住环境不满意,希望换个更好的地段居住,或者有其他资金使用需求,货币补偿可能更合适;如果被征收人担心房价上涨,且对征收方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位置、户型等比较满意,那么产权调换可能是更好的选择。同时,还需要关注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政策规定等。总之,被征收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后做出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