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子在房产交易所交易是过完钱签字才能卖吗?
我打算卖房子,在房产交易所交易的时候,不太清楚流程。是必须要过完钱签了字才能卖出去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和流程呢?我担心如果没弄清楚,会出现交易风险或者产生纠纷,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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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并非绝对要过完钱签字才能卖,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约定、法律规定等来判断。 从交易流程和习惯来说,一般是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个合同是一种约定,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房价、付款方式、过户时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保障的。 在合同签订后,付款和过户的顺序有多种情况。有的是先支付一部分定金,然后在过户时再支付剩余款项;也有的是分期支付,在不同阶段完成不同比例的付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意味着买卖双方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付款和过户等流程来执行。 过完钱签字通常是指完成资金交割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过完钱就是买方把购房款支付给卖方,签字一般指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双方签字确认。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存在先过户再付款等情况,但这种情况对卖方有一定风险,通常需要通过资金监管等方式来保障卖方权益。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待交易完成后,资金才会解冻给卖方。这种方式能有效降低交易风险。所以,买卖房子在房产交易所交易并不一定是过完钱签字才能卖,具体要依据合同约定和双方协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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