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公告栏里的公告送达是怎么回事?

我收到法院通知,说有个案件是通过公告栏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我相关信息。我不太明白这是啥意思,这种送达方式有效吗?它有啥规定和流程不?心里挺没底的,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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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告送达是一种法律上的送达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比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都无法送达诉讼文书时,法院通过公告的形式来告知受送达人相关的诉讼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只要法院按照规定发出了公告,经过三十天,就当作已经把诉讼文书送到了受送达人手中。 公告送达通常会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公告,也可能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操作。一般是在尝试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实现送达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公告送达。而且,公告的内容要明确、具体,包含送达文书的主要内容,比如是什么案件、开庭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对于受送达人来说,虽然是公告送达,但一旦公告期满,就会产生和其他送达方式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受送达人不按照公告的要求参加诉讼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比如缺席判决等。所以,当看到法院公告栏里有涉及自己的公告送达信息时,一定要重视起来,按照公告的要求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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