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破产是如何清算的?


在法律层面,房子涉及破产清算一般指房地产开发商破产时对其名下房产及相关资产的清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清算流程。首先是申请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当开发商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就可以由开发商自己或者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的职责是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管理人要对开发商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评估,这其中就包括房子以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等。他们会核实房屋的销售情况,比如哪些房子已经售出、哪些还未售出,已售房屋的购房款支付情况等。 接着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像购房者如果支付了购房款但房子未交付,就属于债权人,要及时申报自己的债权。申报的债权包括已支付的购房款本金、利息等。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 对于房子的处置,若房子尚未建成且未售出,管理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继续建设或者拍卖土地等相关资产。如果房子已建成但未售出,一般会将其纳入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对于已售出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子,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购房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的权益通常会得到优先保护,一般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产权登记。若购房者仅支付了部分购房款,管理人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最后是债务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