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安置房是怎么补偿的?
我家的房子要被拆迁了,会给安置房。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安置房的补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按面积算,还是有其他的标准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详细内容,免得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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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补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拆迁方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直接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金钱。而产权调换则是拆迁方提供安置房,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主要依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您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以此来确定补偿的金额或者安置房的面积等。 此外,如果您选择的是产权调换,拆迁方还需要提供周转用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这是为了保障您在过渡期间的居住权益。 同时,如果您的房屋是商业用房,还可能涉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所以,您可以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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