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买方怎么开具红字信息表给销售方?

我作为购买方,之前买的货物出了点问题需要开红字发票。听说得我先开红字信息表给销售方,可我完全不知道咋操作。我想了解下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给销售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有没有啥要注意的地方,不然怕弄错了影响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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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字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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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红字信息表是什么。红字信息表其实就是用来开具红字发票的一种重要凭证。当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时,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在操作步骤方面,购买方需要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进入开票软件后,找到“红字信息表”相关的功能模块。一般来说,会有“红字信息表填开”的选项,点击进入。接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销售方的信息、原蓝字发票的信息等。这些信息务必填写准确,否则可能导致红字信息表无法通过审核。 填写完成后,仔细核对所填内容,确保无误。然后点击“上传”按钮,将红字信息表上传至税务机关系统进行审核。税务机关系统会对上传的红字信息表进行校验,审核通过后,购买方就可以将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表提供给销售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此外,购买方在开具红字信息表时还有一些注意事项。比如要确保原蓝字发票的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等关键信息。如果在上传红字信息表时提示错误,要根据错误提示及时修改相关内容。同时,要及时将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表提供给销售方,以便销售方及时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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