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法院一般如何认定?
我和配偶之前约定把一套房产赠与给子女,现在我们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可能要涉及到法院处理。我想知道这种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法院一般会怎么认定呢?是会按照约定执行,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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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约定赠与子女房产的情况较为常见,法院在认定此类情况时,通常会有一系列的考量因素。首先,我们要明确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就意味着,必须有赠与人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以及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父母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将房产赠与子女,并且子女也表示接受,那么从合同角度来说,这个赠与关系是成立的。 法院认定时,会先审查赠与合同的效力。比如,赠与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赠与合同存在无效的法定情形,比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赠与合同无效。 再者,对于房产赠与,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只是有赠与约定,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房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不过,这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婚姻关系中,如果是夫妻双方约定将共同房产赠与子女,法院还会考虑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以及是否存在逃避债务等情形。如果存在逃避债务等恶意行为,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该赠与行为。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认定约定赠与子女房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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