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数是如何确定的?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收到通知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我不太清楚这个保障金的人数是怎么算的。是按公司员工总数算,还是有其他算法呢?我就怕算错了多交钱或者违规。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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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单来说,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数的确定,通常要依据当地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所以,要确定准确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数,首先要统计好本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再看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然后结合当地规定的比例来计算。同时,各地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优惠政策,比如对于一些小型微利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有减免等情况,建议及时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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