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限多久会失效?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当时没太在意,现在感觉情况有点严重了。我想了解下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期限的,那这个期限是多久啊,如果超过期限是不是就不能认定工伤了,会失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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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工伤期限多久失效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首先是职工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超过30日且没有获得同意延长的情况下未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费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这个‘黄金30天’期限过了就失效了。 其次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如果职工一方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这个申请权利就可能丧失,期限失效。 另外,关于工伤认定后的赔偿等相关事宜也有一定的时效规定。比如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在工伤认定之后,如果涉及到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时的一个时效规定。 所以,工伤期限的失效要分不同的主体和不同的情况来看,单位一般是30日,职工一方一般是1年,涉及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1年。大家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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