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土地罪会判多久?


买卖土地罪,实际上准确表述应该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个罪名指的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简单来讲,就是土地使用者没经过合法程序,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土地受让者把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转手卖给他人,从中谋取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