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一年没上班,几年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员工,之前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一年没去上班。现在有点担心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想知道过了几年之后就不会再被追究了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一下。
展开


首先,要明确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人员一年没上班本身通常不会直接导致刑事责任。但如果这种旷工行为背后涉及其他违法犯罪情形,比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活动等,才可能触发刑事责任。 关于刑事责任的追究期限,在法律上叫做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所以,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及追诉时效的具体期限,要根据具体涉及的犯罪行为以及对应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如果只是单纯的旷工未上班,一般不会涉及刑事责任的问题,但可能会面临单位内部的纪律处分等。 比如,如果该行为涉及的犯罪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有期徒刑,那么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若法定最高刑是七年有期徒刑,经过十年就不再追诉。总之,需结合具体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