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农民工该如何维护权益?


当企业裁员涉及农民工权益问题时,农民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求用人单位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未到期,企业不得无故解除。若企业确实需要裁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并及时足额支付经济补偿。比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企业出现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如果企业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农民工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普通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若发生劳动争议,农民工有多种解决途径: 1. 协商:这是争议解决的最佳途径,农民工可以与企业沟通,要求其不要裁减本人或者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2. 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过协商和调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3. 投诉: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 4. 仲裁: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5.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申请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此外,法律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以下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并且,企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不得与部分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等。 相关概念: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是指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