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如何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仲裁后申请撤销裁决,首先要清楚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是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就是仲裁在运用法律条款时用错了,导致裁决不公。 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比如争议本不该由这个仲裁委管,它却做了裁决。 三是违反法定程序的,像该通知当事人却没通知,影响了当事人的权益。 四是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如果证据是假的,那裁决自然不能成立。 五是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这种情况也会破坏裁决的公正性。 六是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时,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法院受理后,会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如果经审查,裁决确实符合法定的撤销情形,法院应当裁定撤销。 要是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了,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法院经审查未发现仲裁裁决具备法定可被撤销的异议理由,会在接手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之日起的两个月以内,作出拒绝申请的裁定。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拒绝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力进行上诉。而且,法院做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决定,当事人是不能上诉的,也不能再申请重新审理。 如果仲裁裁决被撤销,那么当事人就得自己想办法解决这个纠纷了,要么重新签个仲裁协议来处理问题,要么去找有管辖权的法院打官司。 相关概念: 仲裁协议:就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管辖权:指的是哪个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有权处理某个案件。 法定程序:是指法律规定的进行某项活动必须经过的步骤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