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就业补助金如何申请?


工伤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就业补助金额。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下面为你介绍申请工伤就业补助金的大致流程。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当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且确定伤残等级符合领取工伤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后,就可以准备申请材料。一般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然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工伤就业补助金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