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仲裁工伤赔偿纠纷?


仲裁工伤赔偿纠纷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确认劳动关系。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因为只有确定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进行后续的工伤认定和赔偿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接着,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最后,申请仲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在整个仲裁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操作。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