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迟交滞纳金怎么计算?


在探讨房租迟交滞纳金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滞纳金的概念。滞纳金本质上是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租客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租时,就构成了违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房东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 在计算房租迟交滞纳金时,首先要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租赁合同通常会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时间、方式以及迟交租金的违约责任,其中就可能包括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例如,合同可能约定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租金的一定比例(如0.1%、0.5%等)收取滞纳金。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来计算滞纳金。 假设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为5000元,滞纳金按照每日未支付租金的0.1%计算。租客原本应在每月1号支付租金,但实际在10号才支付,逾期了9天。那么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5000元×0.1%×9天 = 45元。也就是说,租客除了要支付当月的租金5000元外,还需要支付45元的滞纳金。 然而,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滞纳金的计算方式,那么房东就不能随意要求租客支付滞纳金。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要求租客赔偿因其逾期支付租金而遭受的损失。这种损失通常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来计算的逾期利息。 另外,即使合同中约定了滞纳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也并非完全不受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如果滞纳金过高,租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如果滞纳金超过了房东实际损失的30%,就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