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业务费用该怎么算?


纳税调整业务费用是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地方进行调整的费用计算。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要理解几个重要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后得出的。而纳税调整就是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有些费用在会计上可以全额扣除,在税法上却有扣除标准限制,这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比如,业务招待费。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对业务招待费进行调整。假设某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60% = 6万元;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00×5‰ = 5万元。由于5万元小于6万元,所以该企业当年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万元,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 - 5 = 5万元。再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假设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那么当年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1000×15% = 150万元,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 - 150 = 50万元,这50万元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总之,纳税调整业务费用的计算需要企业准确掌握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和范围,对会计利润进行合理调整,以确定正确的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