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该如何撤销?

我和伴侣申请了离婚冷静期,现在冷静下来觉得没必要离了,不想再继续离婚程序了,可不知道这个冷静期要怎么撤销,是要去民政局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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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静期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撤销指的是在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后的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如果达成不再离婚的共识,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终止离婚登记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如果想撤销离婚冷静期,首先可以由一方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比如夫妻两人都冷静下来,不想离婚了,其中一方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地方,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离婚登记相关的材料存档。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也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相当于撤销了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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