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房产证更改成一方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双方名下的房产证更改成一方名字,通常有两种常见情况,分别是婚内变更和离婚析产变更,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婚内变更:这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原本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变更为一方名下。这种变更一般基于夫妻之间的约定,不涉及房产的买卖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夫妻双方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明确该房产归一方所有。 办理流程方面,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财产约定协议等。然后,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一方。 费用方面,婚内变更一般只需缴纳少量的工本费,通常在几百元左右,具体金额以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规定为准。 离婚析产变更:如果是因为离婚而将房产证从双方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这属于离婚析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办理离婚析产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书(如果是诉讼离婚)、身份证、房产证等。同样,双方需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无误后,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费用方面,离婚析产变更也只需缴纳工本费等少量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房产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还需要先与贷款银行协商,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