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中出现两个十级伤残该如何主张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伤,经鉴定有两个十级伤残。不太清楚能主张哪些赔偿,也不了解赔偿的具体流程和标准,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去争取应得的赔偿,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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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中如果出现两个十级伤残,赔偿的主张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首先是赔偿的定级规则,在有多处损伤时,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所以两个十级伤残,一般按九级伤残来计算赔偿 。 赔偿项目方面: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 - **劳动能力鉴定费**:这是对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所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用人单位支付部分**: -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按负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主张赔偿的流程一般是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主张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全部工伤赔偿项目都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相关概念: 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统筹地区:一般是指地级市,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伤致残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后续治疗等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伤致残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就业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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