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去医院体检发生事故该如何理赔?

我之前去医院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出了意外,身体受伤了。现在就很迷茫,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去争取赔偿,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具体的理赔流程、能获得哪些赔偿,还有要注意些什么,希望有人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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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在去医院体检时发生事故,理赔方式如下: 首先是确定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体检时医生操作失误导致受伤,医院就有责任。要是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依据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 接着是赔偿项目和标准: 1. 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就是说只赔因为这次事故导致受伤而产生的治疗费用。要是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超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均工资3倍以上,则按3倍计。没有稳定收入的患者,则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均工资计算。 3. 住院伙食补贴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如果需要有人陪护,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均工资计算。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因素,参照所在地居民年均生活费标准,自定残之日起累计最高赔付30年。不过60岁以上至70岁以下者,最高不超15年,70岁及以上者,最高不超5年。 6. 残疾辅助器材费:依据残疾程度与需求,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 最后是理赔途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选择协商解决,依据第四十七条,双方应当制作协议书,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原因、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基本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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