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家小孩在工作时受了伤,但是小孩年龄小,也不知道这工伤赔偿该怎么算。我就想了解下,小孩工伤的赔 偿流程是怎样的,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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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从法律定义上来说,“小孩”(未满十六周岁)不存在“工伤”的说法,因为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不合法的。
不过,如果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治疗期间的费用涵盖医疗费用、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这里所说的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