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参与征地拆迁该怎么进行赔偿?


房产商参与征地拆迁的赔偿涉及多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例如,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格每平方米1万元,被征收房屋经评估后会参考此价格确定补偿金额。 -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对于因拆迁需要搬迁的住户,会给予搬迁补助费;若没有提供周转房,还会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同样会有相应临时安置补助费。比如,一家人因拆迁需要临时租房居住,期间产生的租房费用等会得到相应补贴。 -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是经营性房屋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给予损失赔偿。例如,一家工厂因拆迁停产,停产期间的员工工资、预期利润损失等会得到合理补偿。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涉及农村房屋拆迁等情况) -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比如,某块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2000元,土地补偿费可能在每亩1.2万元至2万元之间。 -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 **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另外,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通常不一样,一般由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拆迁应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若房产商违反此原则实施拆迁行为,被拆迁对象有权通过公安部门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