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提前30天通知辞退员工该如何赔偿?

公司突然辞退我,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在这工作挺久了,也没犯啥大错。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得怎么赔偿我呢?是只给额外一个月工资,还是有其他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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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关系里,用人单位如果要辞退员工,通常需要提前30天通知。要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辞退员工,这可能涉及到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这涉及到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的问题。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而代通知金是在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符合这几种情况,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还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在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而此时就不再有代通知金的问题了。总之,没有提前30天通知辞退员工的赔偿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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