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伤残等级如何赔偿?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被鉴定出有伤残等级。但我不知道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是怎样的,也不清楚赔偿的流程和计算方法,想问问专业人士,工伤后根据伤残等级具体该怎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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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后依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涉及的主要项目。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伤治疗所花费的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标准。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以此类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对不同伤残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有明确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按照相应的等级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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