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男方父母全款购置房屋只写男方的名字,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我现在面临离婚的情况,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处理,是归男方个人,还是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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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屋的处理方式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男方父母在出资购房时有明确约定,表明该房屋是只赠与男方个人的,那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其次,要是没有相关明确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这种没约定的情况下,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双方能就房屋分割达成协议,那么按照协议分割即可;要是无法达成协议,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即明确属于夫妻中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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