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违建烂尾楼该怎么处理?
在江苏,有些违建烂尾楼存在多年,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还存在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和业主都很关心该如何妥善处理这些烂尾楼,想了解具体有哪些合法合规的处理方式,以及每种方式的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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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违建烂尾楼的处理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寻求双方协议**: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协商,提出持续建设或归还购房款项的诉求。这种方式基于双方自愿协商,旨在通过友好沟通解决问题,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例如,如果开发商因资金暂时短缺导致烂尾,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后,开发商可能会制定后续建设计划并承诺按计划完工。 **寻找新东家**:若原开发商无力完工,可另寻来源接盘未完工程。新的开发商或投资方承接项目后,注入资金和资源继续建设。比如,一些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可能会收购烂尾项目,利用自身优势完成开发。 **行政推动、协议转让**:行政机关启动收地程序但实际不执行,以此督促投资人自行与他人协商转让项目,项目债务由当事人约定处理(原则上是由受让人继续履行)。这需要行政机关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确保转让过程合法合规。 **行政收地但不处理纠纷**:行政机关实施收地程序,在对已完成建筑工程价值量进行估价的基础上拍卖建设工程,该项目由受让人继续开发;原债权人中,除小业主的预购合同由受让人继续履行外。这种方式能有效盘活烂尾项目,但可能涉及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 **行政收地并进行项目清算**:行政机关实施收地程序,在对已完成建筑工程价值量进行估价和对债权债务进行核算的基础上,召开债权人会议,削减债务,并对建设项目进行拍卖。这样能更全面地处理烂尾楼项目的遗留问题,保障各方利益。 **司法强制执行**:由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要求房产商偿还债务的民事诉讼或申请宣告房产商的企业破产,由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拍卖建设工程。其优点是出让和划拨地块上的各类建设项目都适用。例如,若开发商严重违约且资不抵债,债权人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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