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导致不能走路该怎么处理?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都不能走路了。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也不清楚该通过什么途径去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遇到这种医疗事故导致不能走路的情况,具体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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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医疗事故导致不能走路的情况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像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这些都是重要的书面证据。病历能反映整个医疗过程和病情变化,检查报告可作为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问题的依据,缴费凭证则能证明你在此次医疗中的花费。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其次,可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和医院谈赔偿等事宜,提出合理的诉求,比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要准备好前面收集的证据,让医院清楚了解他们的责任。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能确定该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最后,如果鉴定结果认定为医疗事故,而双方还是无法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让法院来判决赔偿金额和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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