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遇到个麻烦事,之前的婚姻被认定无效了。现在涉及到一些财产问题,像我们一起买的房子、车子这些,还有一些债务。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到底要怎么去处理才正确,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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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简单来说,就是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承认具有婚姻效力的结合,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处理有相应规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第一步是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这就是说,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这些财产怎么分。 要是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在这段无效婚姻里没有过错,像因为另一方重婚导致婚姻无效,那么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会得到照顾。 具体来看财产的类型,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分割时,会根据双方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自份额。例如两人一起做生意赚的钱,或者共同出资买的房产,就属于这种情况。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婚姻是否无效,都仍归一方所有,不会因为这段无效婚姻就变成共同财产。 另外,对于因无效婚姻产生的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有证据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的除外。比如一方自己私下借的钱,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就是个人债务。 总之,处理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要以法律规定为基础,兼顾公平,充分考虑双方实际情况来进行合理分割和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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