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如何确定权属?
我家之前房子拆迁,分了套安置房。现在想弄清楚这房子的权属到底是怎么确定的,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担心之后会有纠纷。不知道是按照拆迁协议,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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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安置房的权属,是明确该房屋归谁所有的重要法律行为,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确定安置房权属的相关内容。 首先,拆迁安置协议是确定安置房权属的重要依据。拆迁安置协议是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在协议中,会明确约定安置房的相关信息,比如安置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以及被安置人的姓名等内容。被安置人依据这份协议,就可以初步确定自己对安置房拥有相应的权益。这就好比一份“合同”,双方都要按照上面的约定来执行,它清晰地规定了谁有权利获得这套安置房。 其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确定安置房权属的关键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在安置房建成并符合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后,被安置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一旦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被安置人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就依法享有该安置房的所有权。这就相当于给房屋上了一个“户口”,明确了它的主人是谁。 此外,如果在安置房权属确定过程中存在争议,比如家庭成员之间对安置房归属有不同意见,或者被拆迁人与拆迁方就安置协议的履行产生纠纷等情况,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在处理这些纠纷时,法院或相关机构会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安置房的权属。比如,如果有证据证明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安置协议的签订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愿,那么法院可能会依法对协议的效力进行重新认定,进而影响安置房的权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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