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的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处于分居状态,最近发现对方好像欠了不少钱。我有点担心这些 债务会不会要我一起承担,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到底是怎么处理的,哪些会算共同债务,哪些又是个人债务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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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债务的处理,关键在于判断债务的性质,看它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讲,就是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但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吃饭、买生活用品这些,都算共同债务。
那在分居期间,如果是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哪怕处于分居状态,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比如,分居期间为了孩子上学的费用、共同房贷等举债。
要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因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另一方不用负责。另外,如果分居后一方为生产、经营负债,但其经营收入没用于家庭共同开支,那这也是个人债务。
对于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同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这里债权人要承担举证责任。
总之,要综合债务的性质、用途以及相关证据等因素,来判断分居期间债务由谁承担。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 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个人债务:非因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产生,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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