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给顾客打快过期的水果该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美容院给顾客使用快过期的水果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和知情权。安全保障权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而知情权则是指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美容院给顾客使用快过期的水果,可能会对顾客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这显然侵犯了顾客的安全保障权。同时,美容院没有向顾客告知所使用水果快过期的情况,也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根据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外,从食品安全的角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美容院提供的水果属于食品范畴,使用快过期水果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顾客可以先与美容院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退还服务费用、给予适当赔偿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