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违建房屋出租给别人造成损失该如何处理?
我把一处违建房屋租给了别人,后来因为房屋结构问题给租户造成了一些财产损失。租户找我索赔,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怎么赔偿租户的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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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违建房屋的定义。所谓违建房屋,就是没有经过合法审批,违反了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建造的房屋。 从法律层面来看,将违建房屋出租的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问题。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违法建筑不得出租。也就是说,把违建房屋出租给他人的租赁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当租赁合同无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你把违建房屋出租给别人并造成损失的案例中,你作为出租方是有过错的,因为你不应该将违建房屋进行出租。租户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租了该房屋,那么你需要对租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因房屋问题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比如因房屋漏水损坏的家具、电器等物品的价值。如果租户因为房屋问题而产生了额外的费用,像临时安置的费用等,你也可能需要承担。 然而,如果租户在承租时已经知道该房屋是违建,却仍然选择租赁,那么租户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这种情况下,双方都要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来分担损失。例如,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你承担70%的损失,租户自己承担30%的损失。所以,一旦发生此类纠纷,建议先和租户进行友好协商,确定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租户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也就是向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在面对诉讼时,要积极应对,向法院如实陈述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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