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到底该如何处理?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当遇到医疗纠纷时,有多种途径可以处理。 首先,可以选择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这就好比两个人之间有了矛盾,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把各自的想法和诉求说清楚。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 其次,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他们会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调解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安排具有医学、法学等专业知识且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调解员,来帮助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再者,也可以申请行政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纠纷的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另外,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患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病历、检查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最后,还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明确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