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没钱垫付医药费该怎么处理?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可我手头实在没钱垫付医药费,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要等我有钱了再给,还是有其他办法?会不会因为我没垫付医药费而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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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后没钱垫付医药费的情况下,有多种处理方式。首先,咱们得明白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有救助伤者和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但现实中可能会遇到没钱垫付的情况。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肇事者可以通知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一般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 如果交强险垫付金额不够,还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此外,如果伤者一方有能力支付,也可以先自行垫付,之后再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向肇事者和保险公司索赔。若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伤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实际损失等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在整个过程中,肇事者要积极配合处理,不能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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