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多开了对方已认证该如何处理?
我给合作方开了发票,结果发现多开了,而且对方已经认证了。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是我这边直接操作,还是得和对方一起处理,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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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票多开且对方已认证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确保税务合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处理的步骤和相关依据。 首先,了解发票认证的概念。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 接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在这种情况下,应由购买方(即已认证发票的一方)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购买方需要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然后,销售方(即多开发票的一方)根据购买方提供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最后,销售方开具正确金额的发票给购买方。至此,整个处理流程完成。这样处理可以保证双方的税务账目准确无误,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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