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该如何追责?
我之前和一家公司签合同,对方员工拿了盖有公司章的授权书。后来公司说这员工没代理权,属于表见代理。现在合同出问题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向公司或者这个员工追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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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简单来说,就是看上去这个人有代理别人做事的权力,那和他交易的人就可以认为他真有这个权力,最后责任要由被代理的人来担。 在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这意味着一旦构成表见代理,被代理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被代理人要履行和相对人签订的合同等。 当被代理人承担了表见代理行为的后果后,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所以,被代理人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进行追偿。如果无权代理人的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了损失,被代理人可以要求无权代理人赔偿损失。 对于相对人而言,如果因为表见代理产生纠纷,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授权书、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明自己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同时,在进行交易时,也应该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尽量核实代理人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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