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召开医疗事故处理会议?
我家亲戚在医院出了医疗事故,医院说要召开医疗事故处理相关的会议。我不太懂这里面的流程,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召开这个会议,有哪些步骤和注意事项,怎样做才能保证我们患者家属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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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会议的召开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范。首先,我们要明白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准备召开会议前,对于患者一方而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清单等。这些材料能够直观地反映医疗过程和患者的情况。而医疗机构也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组织涉及该医疗事件的医务人员对事件经过进行陈述和分析,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解释说明。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会议召开时,如果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的会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双方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医疗事故的原因、责任认定、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 会议过程中,各方都要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患者一方可以提出自己对医疗事故的疑问和诉求,医疗机构一方则要对诊疗过程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如果涉及专业的医学问题,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的医学专家进行分析和解答,以明确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程度。 如果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如果协商不成,患者一方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选择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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