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出资买的房子如何认定?
我和对象没结婚,一直同居。最近因为一些事可能要分开,我们同居时我出的钱买了套房子。现在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子会怎么认定,是算我个人的,还是和对方也有关系?
展开


在法律上,对于同居期间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的认定,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婚姻关系中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但同居期间财产并不当然共有。如果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该房屋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产权登记是确定房屋归属的重要依据。比如,小明在和小红同居期间,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小明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虽然是一方出资,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一般会被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会被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在分割时,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份额。例如,小张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但为了表达对女友小李的爱意,将小李的名字也加在了房产证上,这种情况下,房子就属于双方共有。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即使只有一方登记为产权人,也可能会根据实际出资情况认定为共有财产。比如双方约定共同购房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负责出首付,另一方负责后续还贷等,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在有证据证明双方共同出资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有权主张对房屋的权益。总之,在处理同居期间房产认定问题时,关键在于出资情况和产权登记情况,并且需要有相关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