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被拆迁后该如何继承?
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作为遗产,可现在这套房子面临拆迁。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遗产该怎么继承,是按照房子原来的价值分,还是按照拆迁补偿来分?也不知道具体的继承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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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遗产被拆迁时,其继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遗产继承的概念。遗产继承就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把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遗产(这里指拆迁权益)的分配。比如遗嘱中明确说明某套房子拆迁后的补偿款由某个继承人继承,那就依此执行。 要是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于被拆迁的遗产,如果拆迁采取的是货币补偿方式,那么补偿款就属于遗产的转化形式,各继承人按照法定或者遗嘱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例如,某套房子拆迁获得了 100 万补偿款,有两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特殊情况时,通常每人可以分得 50 万。 如果是产权置换,即拆迁后得到了新的房产,那么这个新房产也属于遗产范畴,各继承人同样按照相应的规则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拆迁补偿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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