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老人过世后该怎么继承?


当拆迁房的老人过世后,其拆迁房的继承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首先,要确定拆迁房的产权归属。如果拆迁房的产权完全属于老人,那么该房产就可以作为老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但如果存在其他共有人,那么只有属于老人的那部分份额才能被继承。 接下来是确定继承方式。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即过世的老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遗产由谁继承以及继承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老人留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拆迁房。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适用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然后是办理继承手续。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都需要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才能取得拆迁房的产权。一般来说,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真实性等进行核实,出具继承公证书。之后,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将拆迁房的产权变更到继承人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