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老人突然离世,房子该怎么继承?

我家老人突然走了,留下一套房子,我们都不清楚该怎么处理这个房子的继承问题。也不知道需要办什么手续,走什么流程,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突然离世后房子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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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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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人突然离世后,其名下房子的继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首先要明确继承的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例如,老人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这套房子。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如果老人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表示将房子留给某个子女,那么就按照遗嘱来执行。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如果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房子就按照协议归扶养人所有。 在确定了继承方式和继承人后,还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一般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老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遗嘱(如果有)、房产证等,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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